根据校教务处有关通知,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二、申报要求
1、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立项,所立项目应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性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
2、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一般只能指导一个项目;鼓励高年级研究生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鼓励企业家指导创业类项目。
3、团队一般不超过5个人,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4、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最多可延期半年,其中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5、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需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项目管理
1、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9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0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答辩。
注意:中期检查后,教务处授权院系从通过中期检查的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中自主确定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市创”)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创”)的入选名单。其中,“国创”、“市创”立项数由教务处根据院系历年立项数确定,并根据院系执行质量每年上下浮动,其余项目为“校创”项目。
2、10月份学校公示立项名单后,拨付项目培育经费1500元/项(人员费形式,有特殊要求的院系除外)。中期检查后,依据“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情况,拨付剩余项目经费,中止的项目不拨付,且“国创”和“市创”项目经费的使用须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为执行标准。
注意:“国创”和“市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000~11000元/项;“校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500~5500元/项。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训练类)立项申请书》或《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实践类)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3)及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
2、各项目组的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务必于2018年10月8日前统一递交学院科创中心,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3、纸质版材料递交地址: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29室。电子版递交地址:学院科创中心工作邮箱wykczx@163.com(电子版材料的文件命名及发送邮件的主题格式为:本科生科创项目+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4、请务必注意项目类别与递交截止时间。选择相应类别的立项申请书,在截止日期前递交材料。
6、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创中心负责人:
相关附件如下:
附件1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新训练类)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训练类)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创业实践类)立项申请书.doc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术与科创中心
二○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