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华师教〔2005〕177号),学校启动本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本次工作采用在线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创新学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主要为2010年11月~2011年4月间所形成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
2、根据2010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形成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将记入学生学习档案,但不再记入总学分,因此2010级学生所获的创新学分不可以申请冲抵校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4、网上申请通过后,需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创新学分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并将《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创新学分申请表》、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提交至院系,院系审核公示,报教务处审批;
5、教务处审核后,将会在网上公示认定结果。根据认定结果,申报者所在院系应及时将相应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创新实践》课程一栏中;
6、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所得学分,并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按弄虚作假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申报时间
1、学生应于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并于5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院系;
2、各院系须于2011年5月27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网上公告链接http://www.jwc.ecnu.edu.cn/webroot/news/manage/news/news_show.asp?id=1068
联系人:林德龙
联系电话:54344642
Email: dllin@admin.ecnu.edu.cn
联系地点: 闵行校区办公大楼211
教务处
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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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返校接待常规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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